AI闯祸谁来担?最高法24条新规把责任分明白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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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发布首部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裁判规则

当视频通话里的“熟人”跟你借钱,当明星的脸被一键复刻去带货,当AI生成的“文章”被告抄袭……这些事,以后都有说法了。

9月7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》——这是中国第一份由国家最高审判机构出台的AI司法裁判规则。

一份文件,24条,5个部分。不玩虚的,专挑老百姓最痛的点下手。

AI换脸、AI仿声,别想赖账了

“AI换脸造谣”“AI复活逝者”“AI伪造名人语音”……过去受害者维权难,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告谁。现在明确了:未经本人同意,用AI生成能认出是谁的“数字分身”或“合成人声”,就是侵权。被换脸造谣的,还能申请“人格权侵害禁令”——不用等判决,先让伤害停下来。

大数据杀熟,法律亮剑

同一杯奶茶,老用户比新用户贵三块?算法看人下菜碟,把消费记录、支付意愿、浏览痕迹全拿来做差别定价——只要实质损害了你的知情权、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,就得赔。更狠的是“仿冒名人带货”:用AI把明星做成数字人卖货,构成欺诈,消费者可主张三倍赔偿。

自动驾驶撞了人,责任怎么分?

智驾汽车越来越多,真出了事故,是车主担责还是车企担责?《意见》给了框架:先照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来;如果是车辆本身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事故,可以找生产者、销售者索赔。

AI公司也开始“避风”

最关键的逻辑是这句:AI生成内容侵权,不能拿“这是AI干的”当挡箭牌。开发者、提供者、使用者,谁控制得多、谁该注意却没注意,谁就多担责——责任与控制能力、注意义务相匹配。

对AI平台,《意见》引入了类似“通知删除”的避风港规则:收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下架、停止生成的,一般不背锅;装死不理的,扩大损害的部分连带赔。

最有意思的,是最高法自己留了白

两件吵翻天的事——AI生成的内容到底有没有版权?拿别人的作品去训练大模型算不算侵权?《意见》明确:暂不作规定。

为什么?共识还没形成,硬定规则反而可能定错。先把能管的管好,管不了的等一等。

这恰恰是这轮AI治理最清醒的地方:法律跑不过技术没关系,但必须紧跟。能细则细,不能细就留白,别为了显得“管了”而乱管。

AI这匹千里马,想跑得快,也得有人先把缰绳捋顺。最高法这24条,就是递给AI的第一根缰绳。